中央纪委向省委通报《查处冯新柱严重违纪案件着力做好“以案促改”的工作建议》后,陕西省委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冯新柱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明确了28项整改任务、76条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坚决肃清冯新柱恶劣影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省委明确要求,要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作为落实“五个扎实”要求,特别是“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以案促改”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对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以案促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各牵头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要担当尽责。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切实负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勇于担当,带头示范,把工作落实落细,抓出成效。
深入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进一步狠抓关键环节。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对照整改任务“三张表”和整改工作各项具体举措,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节点推进、高质量完成。
深入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均衡推进。
深入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整改落实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结果不真实的问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并重新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要求,切实把“以案促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工作中。要把“以案促改”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中央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新要求贯穿于整改全过程、落实到脱贫攻坚各方面,彻底肃清冯新柱案在扶贫领域的恶劣影响,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在陕西落地生根、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