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委书记、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国在检查延安和榆林两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强调,要学习好、落实好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加快发展这个兴陕富民第一要务,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以李建国为组长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检查组26日和27日分别抽查了延安市公安局、交通局和甘泉县,听取了专题汇报、进行了民主测评、召开了三个座谈会,还查阅了有关资料。28日下午,检查组在延安市召开陕北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王侠代表延安市委,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社年代表延安市政府,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代表榆林市委、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登记代表榆林市政府分别汇报了各自2004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李天文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结束时李建国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延安市委榆林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李建国说,两市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反腐倡廉工作围绕发展、服务大局,抓住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既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又注重预防,为本区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提出的今后努力方向和各项改进措施落到实处。
李建国强调,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个《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李建国指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认真执行我省规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中央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当地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李建国说,陕北是革命老区,农村还有一定的贫困面,贫困程度还比较深。尽管这几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财政状况明显好转,但是,仍然必须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的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大手大脚、乱花钱的现象。即使今后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还要弘扬延安精神,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精神状态。他还指出,陕北有丰富的煤炭和石油资源,现在正处在大开发的阶段,这是陕北经济崛起的希望所在。同时要教育和告诫我们的干部,高度警惕在能源开发中可能出现的腐败侵蚀问题,要依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防止被煤炭、石油腐蚀掉。
在汇报会上,李建国还就两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讲了重要意见。他说,陕北两市正进入历史上发展的最好时期,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要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加快淤地坝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稳粮、优果、兴牧”的路子,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三个转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不断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要加强党的建设,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切实解决维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牢记“两个务必”和“三个倍加”的要求,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要研究陕北两市经济区域一体化问题。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有德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有关同志参加了检查。延安和榆林两市委的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了汇报会。在李建国讲话时,延安市四大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参加了会议。(陕西日报)
文章来源:(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