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就是镜子,案例就是警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无不真实再现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路历程和腐败轨迹,既令人惋惜、痛惜,也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犹如对广大党员干部敲响的声声警钟。警钟响起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当念好“醒、省、行”这“三字经”。
要闻警即“醒”,做到高度警醒。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给广大党员干部打一剂“预防针”,促其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给犯一般错误的人打一剂“清醒针”,促其纠错改错、迷途知返;给犯严重错误的人打一剂“救心针”,促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所谓“受警醒”,就是面对一起起被查处的典型案例,面对这些惨痛教训的当头棒喝,必须警醒起来,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从中得到教益,真正受到震撼,触动思想、洗涤灵魂,认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认识到“自作孽,不可活”,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引为镜鉴、自觉自律。遗憾的是,“装睡的人叫不醒”,有的人对声声警钟充耳不闻、漠然置之,就是不能“醒”过来,依然我行我素、一错再错,甚至“不见棺材不落泪”,以致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那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因此,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只有时刻警醒,才能明晰前行方向;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要闻警即“省”,做到深刻自省。每一起案例都是教训,而任何教训都是学问,都值得引起干部举一反三。古人讲:“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面对反面典型这面“镜子”,必须自我反省、自我审视,深刻反思那些腐败分子必须拧紧的思想“总开关”是怎么放松的、本该守住的廉洁“安全阀”是怎么打开的、必须远离的法纪“警戒线”是怎么踩踏的,又是怎样一步步掉入“陷阱”不可自拔的、陷身“围猎”难以脱身的、钻入“钱眼”欲壑难填的、步入“囚笼”痛心疾首的?特别是不能置身其外,而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反观自身“软肋”,自省错误苗头,检点个人行为,让反面典型不只成为回响耳畔的警钟,更应作为自我净化的良药。如果缺乏自我审视,不做深刻反省,认为与己无关,游离于外,只是当看客,凑热闹,热衷围观,耽于猎奇,似乎除了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对自己没有产生任何触动、警觉和思考,只是热衷于把别人的惨痛教训当作“故事”来津津乐道,那迟早会重蹈覆辙。
要闻警即“行”,做到见之于行。警醒、内省,最终要落实在行动。遗憾的是,在反面典型面前,有的人总是看着很震动、讲起很激动,但就是不行动。不能见诸行动,结果仍然等于零。有人讲,人生有三个“不能等”:孝敬父母不能等、教育孩子不能等、身体健康不能等。同样,廉洁修身也不能等。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廉洁是一种“修行”,是一种必须长期保持的“修养”,正所谓“一日修来一日功,一日不修一日空”。唯有时常自省、时常检视,并把坚守廉洁信仰体现在时时事事处处,干净干事,方能不忘初心,光鲜如初。因此,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刀刃向内,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立说立做、立行立改,从现在做起,防止积久成弊、酿成祸端;从点滴做起,防止白袍点墨、终不可湔;从细微做起,防止一念之差、踏上危途。概言之:知行须合一,行总胜于言,必须把党章党规党纪铭刻在心、见之于行,做到初心永不改,追求无止境。
聪明的人是用别人的教训教育自己,愚蠢的人是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别人。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到把别人的“故事”变成自己的“事故”,身陷囹圄,方痛心疾首、痛悔莫及,以致“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那将何其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