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打印


(2007年5月25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在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实现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抓好源头治理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抓好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大会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和倡导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大会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纪律检查机关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而努力奋斗。

  

文章来源:


上一条: 郭永平当选省纪委书记
下一条: 省十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的陕西省纪委召开一次全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