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腐败” 正确把握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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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是我们谋划工作,科学决策的前提。对于我们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坚决反对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本报记者特邀请几位中央纪委委员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必须科学界定“腐败”概念,不能泛化“腐败”一词

  

  话题一:对“腐败”这一概念是否有一个科学准确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正确把握。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通过的有关《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腐败及相关犯罪》专项决议中,将腐败界定为:“任何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行使或者不行使公职人员职能作为交换条件,为自己、他人或者任何机构索要、同意接受或者接受不论任何性质的不正当利益。”这一概念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委员们认为:

  李清林(中央纪委委员、河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腐败的内涵是和公共权力相联系的,是公共权力的蜕变,并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职务犯罪和教育、卫生等行业不正之风笼统称为腐败。要避免腐败概念的泛化。否则,一方面不利于明确反腐败斗争的打击目标、分清反腐败斗争的轻重主次,另一方面不利于发挥行业管理和思想教育的功能,使得那些通过教育和管理就能解决的问题反而得不到及时解决。同时,腐败概念用得过多过滥,不利于人们正确估价反腐败形势。

  胡家燕(中央纪委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腐败是同公共权力密切相关的,腐败现象离不开权力的运作,以权谋私是腐败的本质。一些属于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并不能简单地称之为腐败。还有一些与公共权力无关的行为,尽管不合法度而受到了社会谴责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不应将其视为腐败行为。那些蓄意诋毁中国共产党,把我们党员队伍描绘得一团漆黑的敌对势力,常常采取故意混淆腐败概念的手段,将我们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改革中的一些失误都夸大为腐败现象。对此要有高度的警惕。纪检监察机关以维护党纪政纪为己任,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是所有触犯党纪政纪的问题都属于腐败的范畴,包括我们查处的大案要案,也是有性质之分的。把一切社会问题或者思想道德问题以及所有违反党纪政纪的现象,都同腐败混为一谈,就不能清楚地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对象和目标。同样,如果不能科学地、准确地界定腐败的概念,就容易产生认识上的误区,无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反腐败的形势。

  

   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话题二:根据中央纪委近年来公布的数据,1997年至2002年间,按每年平均计算,全国受处分的党员仅占全国党员总数的1.8‰左右。且这个比例是波动的,总的趋势是下降的。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和大量的事例也充分说明,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对此,委员们深有同感。

  滕久明(中央纪委委员、重庆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从整体上看,当前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涌现出了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一大批勤政为民的好干部,赢得了全社会的充分肯定。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政治坚强、信念坚定;二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是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四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五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六是拒腐防变、清正廉洁。以重庆市为例,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党员数仅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3‰左右。而且,在受处分的这些党员中,真正是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属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更是少数。正是因为党的各级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我国才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拿重庆来说,通过坚持富民兴渝的工作方针,社会事业明显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00元,比上年增长13%以上,农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6%以上。

  胡家燕: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党的宗旨是与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党的三代领导人都将与腐败现象的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不断涌现的优秀党员干部,是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和形象,也是我们党能够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和建设中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证。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问题,对任何政党、任何人都具有腐蚀作用。我们党不是生存于真空之中,尤其是取得政权以后。党内腐败分子只是个别的、少量的,他们代表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但我们党内是绝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我们党对成克杰、胡长清等一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予以严厉惩处,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和国家所不及,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

  

   必须看到,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话题三: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有目共睹。委员们结合当地实际的“现身说法”,更印证了这一点。

  王寿亭(中央纪委委员、江苏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直保持着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这一判断主要依据以下三点:其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其二,保持严厉惩治力度,有效遏止了腐败现象蔓延。其三,反腐倡廉不断深入,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大惩治力度,提高查处概率,是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使之不敢腐败的重要手段。我省从2000年至2003年的案件查处系数平均值为12.75%,呈明显走高之势。与此同时,案件追究系数平均值为71.09%,呈平稳且逐步增长之势。这两组系数值,客观地表明了这一时期我省办案力度加大和查处概率提高的基本状况。与之相对应的是,案件立案数开始逐年下降。这种在办案力度加大和查处概率提高前提下的立案数走向,比较真实地表明我省反腐败斗争的总体环境正在逐步趋好。

  孙载夫(中央纪委委员、湖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定不移、丝毫没有放松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每年都有新的进展和成效,总的形势是好的。结合湖南的情况看,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反腐倡廉指导方针更加全面、完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过去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提出了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党中央制定和颁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反腐倡廉指导方针上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二是全党全社会对反腐倡廉有了更多共识。对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意识和责任感普遍增强。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坚实。三是惩治腐败继续保持了较大力度。去年,湖南省有26名地厅级干部因腐败问题受到严肃查处。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深受群众欢迎。四是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正在形成。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税金融体制、投资体制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制度创新正在全面展开。五是监督机制在创新中逐渐趋于完善。

  李清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可以说,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保障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河南省纪委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民意问卷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有51.27%的群众认为当前河南的党风廉政状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比上年增加了0.24个百分点;群众对“近年来党和政府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不满意率为11.77%,比上年降低了14.7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非常明显;70.34%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和“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比上年上升1.61个百分点。事实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认可的,满意程度在不断提高,对反腐败斗争的前途也越来越有信心。

  

   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风不正,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满意

  

  话题四:在成绩面前,仍需看到不足,保持清醒头脑,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委员们表达了共同的心声。

  王寿亭:需要注意的是,腐败行为往往具有一种类似于产生抗药性的自动调节和寻找问题缺口的能力。拿源头治理工作来说,这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廉政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腐败现象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正在逐步减少。这说明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伴随着一个体制性障碍逐步消除的过程,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反腐败源头治理的过程。因此,源头治理工作也要针对腐败行为的各种新的表现形式和存在条件,不断对现有措施加以改进和增强。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起初,针对暗箱操作的问题,我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后来又发现有人在串标、贿标上做文章,便采取有标底开标、无标底评标的两阶段评标法。接着针对有形市场管理者与招标办合在一起,易产生新的腐败的情况,要求实行职能分离。目前,根据规范市场的要求,又在推进廉政准入的新措施。这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就是一个治本力度不断加大的过程。

  孙载夫:当前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不正,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满意。对这一点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一些反腐倡廉的工作措施也并非尽善尽美,有的落实也还不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的更大的成效。

  滕久明:在充分肯定干部队伍主流情况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执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问题和差距,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必须做到三个“旗帜鲜明”

  

  话题五:在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同时,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工作。要鼓舞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旗帜鲜明地肯定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旗帜鲜明地阐明我们党的性质和人民政权的性质是同腐败根本对立的,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坚定大家对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这是委员们的共识。

  胡家燕:胡锦涛总书记所提出的求真务实精神,是我们正确分析反腐败形势大局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武器。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宣传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取得的经验成效,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脚踏实地做好中国自己的事情。

  李清林:2004年河南党风廉政民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腐败问题的感觉主要来源”自2001年开始已连续4年位居第一的是“从国内报刊电视等媒体报道中了解的”。2004年更有47.73%的群众“对腐败问题的感觉主要来源”选择了“从国内媒体报道中了解”,比上年增加了5.5个百分点;表示“从境外媒体(或互联网)报道上了解的”也比上年增加了3.04个百分点;群众“自己的亲身感受”一直呈相对稳定和逐年下降趋势。这说明“从国内报刊电视等媒体报道中了解的”和“从境外媒体(或互联网)报道中了解”已成为群众对腐败问题感知的重要来源。媒体担负着宣传政策、教育干部和指导群众的重要作用。舆论引导得当,对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胜利信心能起到关键作用。反之,不恰当宣传,以及对某些腐败案件的过分渲染和炒作等,就会产生不少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的政策性指导和管理,使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的思想舆论阵地。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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