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月14日至15日在西安召开。出席全会的省纪委委员34人,列席260人。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表彰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先进集体,部署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董雷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李建国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切实抓好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提出,200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学习党章,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为民、 务实、清廉。对公务员开展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少数干部在煤矿和石油企业入股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社保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手软。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
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持依法依纪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第四,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第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巡视工作,加大对市级及省直部门领导班子的巡视力度,扩大县(市、区)级巡视面,开展对国有企业巡视试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责任;把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与纪检监察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确保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有效实施;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不断提升防线建设水平。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市县乡党委换届、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会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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