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施行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3月20日


上一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下一条:乘着新时代浩荡东风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