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