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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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宝鸡市进行了巡视。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等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责任落实,完善7项工作机制。二是市委常委带队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通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述责述廉大会,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出台《宝鸡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23个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干部27人。

市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纪检监察室增加至6个,执纪监督人员达到79%。推行“五位一体”办案考评制度,对去年办信办案滞后的4个县区纪委、10个部门纪检组进行约谈。12个县区标准化谈话室已基本建成。

(二)关于“对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等部门的监督制约还不到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腐败问题较多,还存在‘不收敛、不收手 ’的问题”等问题。

继续深入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财务“双审双签”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规划情况审计检查力度,严查快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了陇县原县委书记杨宝玉受贿案、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郭世军受贿案。

(三)关于“基层村组干部监督缺失,小官贪腐的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

今年一季度,全市12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线索236件,立案104件、结案106件,处分109人。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格落实村级财务“三审三签”制度,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督促县区认真核查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举报。市委成立巡视办,负责中省巡视协调联络、全市镇级党委政府巡查等工作。

(四)关于“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出让、资产处置等资源开发的反映比较多,有的涉嫌以权谋私”等问题。

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清理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权。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和复核力度,完善工程项目审批、建设管理、资源开发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集中查处十八大以来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违纪违规行为。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建设高尔夫训练场”等问题。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清查,查漏补缺,研究规范管理措施。金台区已对“违法建设高尔夫训练场”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二)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好大喜功,热衷于节庆论坛等活动”等问题。

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各类活动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陇县已将社火艺术节交由民间社团组织承办。

(三)关于“个别干部执行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出台《宝鸡市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印发《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公务用车4项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和证照管理,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建设。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少数地方和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

市纪委制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实施办法,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建立作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小金库”、“吃空饷”等进行清理检查。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6起,党政纪处分54人,通报曝光15起典型问题。

(二)关于“‘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作风建设还有待加强。一些干部仅仅停留在“不敢”的层面,“不想”的自觉尚未形成,“为官不易”“懒政不为”还有市场,个别领导干部作风还不够深入,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等问题。

继续开展“十大惠民政策、十大民生项目落实”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开展“万名群众评议百名科长”“百姓问政”系列活动,大力解决懒政不为等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三公”经费和资金使用、审批等制度规定,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有时还不够严格规范,存在‘带病提拔’‘拉票贿选’”问题。

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和《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确保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实行酝酿干部和推荐干部实名制,落实提名责任。严格执行对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有关规定,9名干部因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出台《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暂行规定》,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到位。对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严格督促落实。

(二)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问题的县区和部门限期整改消化。目前已消化县级领导干部9名、非领导职务干部7名,科级领导干部22名、非领导职务干部55名。

(三)关于“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还不够彻底”问题。

印发《关于上报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落实情况的通知》,开展摸底排查,督促加快清理。目前已清理3人,其余4人即将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7-3260584;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1楼市委巡视联络办,邮编:721004;电子信箱:bjdfs@163.com

 

                                                             中共宝鸡市委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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