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述廉巡察敢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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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工作中,宁强县抓住访廉、述廉、问廉、评廉、督廉等关键环节,强化措施,较真过硬,确保述廉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访廉”敢于“亮剑”。该县从2009年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至今已有16个部门24名领导干部向县全会述廉.为掌握述廉对象的第一手资料,打好述廉基础,县纪委抓住述前巡察这个重要环节,扎实开展述前访廉。县纪委成立了由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务人员共同组成的巡察组,县纪委书记任巡察组组长。述前3个月,巡查组即深入到述廉人所在的单位对其进行述前查访,重点对述廉对象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洁自律、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及廉政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组织专业人员审核述廉人近三年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三公经费”支出、专款经费使用等情况,通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大量详实资料,对述廉人进行全面了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躲避,不放过,敢于“亮剑”,并及时向述廉对象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述廉”敢于“揭短”。述廉对象要在述廉大会上向纪委全委会做述廉报告。该县述廉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全体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县直各部门单位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全部参加会议,在这样的会议上,述廉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做述廉巡察报告,述廉人自己履行党廉职责、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做述廉报告,述廉报告会只述“过”不表“功”,直“揭短”不表“长”,只找问题不摆成绩,重点报告问题整改措施,避免了搞形式走过场,达到了述廉者进行自我教育、对全体参会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教育的目的,充分体现了述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教育性、预防性、时效性。

 

    “问廉”敢于“碰硬”。 该县把“问廉”作为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对述廉人进行问廉。根据述廉巡察报告和述廉报告陈述的问题,参会的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大会上当面向述廉对象提出询问,被询问对象必须直视问题、逐一作答。提出的问题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社会关注高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例如述廉人所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是否民主透明、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程序、“三公”费用开支是否超标,等等,问题尖锐,直言不讳,直指要害,述廉人必须面对,巡察人员也无法当“好人主义”,述廉人更是无法逃避存在问题。

 

    “评廉”敢于“较真”。述廉大会上,参会人员根据述廉、质询、答复等情况,从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执行规章制度等十个方面,采取无记名投票测评和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述廉人进行民主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并将评廉的结果向组织、人事部反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指数。对测评满意度不高的干部人员,由县委、政府、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对测评“不满意”票数较多、问题比较突出的述廉人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一步调查核实,问题严重的直至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督廉”敢于“问责”。县纪委对评议情况进行收集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各述廉对象,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不放过”原则,采取过硬措施,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防止了诺廉时慷慨陈词、评议时态度诚实、评议后不了了之。尤其是事实具体的问题,县纪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监督落实,定期回访复查,一件一件落实,一件一件报告回复,不留余地,不留“死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使述廉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宁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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