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纪委监察局严明纪律确保乡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打印

 
  为了切实做好全区乡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长安区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相关纪律规定,并下发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乡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西安市长安区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机构改革工作。所有机关领导、干部都要加增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对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精神组织实施,千方百计完成,不得借口机构改革而贻误工作。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严格遵守机构改革的各项原则和工作纪律规定,凡涉及改革中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各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行为;严禁擅自增设机构,或突破编制增加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任何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安排;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随意变更、毁坏财会帐目和凭证;不得隐瞒、截留、私分公款;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公款公物。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禁止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有价证券和纪念品。
  三、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加强文件档案管理。严格工作秘密,不准泄漏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任免调配情况以及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对违反保密工作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交接工作,特别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或者允许他人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新设立的科室站所要及时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被撤并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销毁文件资料应到区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
  通知要求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档案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乡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长安区纪委


上一条: 临潼区纪委结合“两委换届”在全区新任村干部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下一条: 雁塔区“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暨警示教育”活动圆满结束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