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发挥全区各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建立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该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时限和要求;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部门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并加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该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重点任务的督促检查等;并对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1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细化,突出部门职能,强调协作精神,注重工作创新。该制度还明确了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议题确定、资料收集以及会议联络员等各项内容,保障联席会议的召开。
通过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搭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调动职能部门参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雁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