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安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莲湖区按照不低于20%比例的工作要求,通过“双层排查”和“三项复核”,对全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申报情况进行认真的排查复核。
在排查工作中,采取“双层排查”的方式,即采取单位复核自查、督查组复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单位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自查意见,由各单位首先对其内部公职人员申报情况进行排查并上报总结。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区纪委监察局、区金融办、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对其进行二次排查复核检查、确认登记,进一步夯实工作成果。
在排查复核工作安排上,采取“三项复核”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复核排查。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司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全面统一复核的排查,确保全覆盖。二是详细复核内容。按照申报情况,对被排查人员个人房贷、车贷等各种借贷行为进行详细排查。通过见面谈话和与金融机构核对信息等对全区公职人员借贷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和统计,登记备案。三是严格复核审查。对各单位排查核实汇总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7种违规行为进行认真审核检查。
截止目前,经过各单位复核自查和全区专项检查,全区第一阶段申报的70家单位进行已全部进行复核排查,对申报人员申报情况进行了抽查。各单位复核自查人员全区共8032名,督查抽查近3000名,抽查比例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