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市集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新城区迅速安排,制定方案,全面整治,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迅速安排,持续加压。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新城区纪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和机关各室主任、各派出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贺瑞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深挖线索;二是严格执纪,加大查处;三是理清思路,注重方法;四是严守纪律,规范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制定方案。结合新城区实际,及时制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围绕7类重点问题,特别是针对行政效能革命,城市治理中的不良作风;在养老、低保、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申领和社区工作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幸福林带建设、火车站北广场改造以及其他项目拆迁安置中的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同时,区纪委组成由常委带队的5个督查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原则,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查处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深挖线索,从严查处。一方面加强线索排查。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有奖举报等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发挥96100政务热线、12388信访举报电话、87422890行政效能举报电话,新城区纪检监察网站和破解“办事难”投诉意见箱的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区委巡察办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另一方面严肃问责追责。对问题易发多发,查处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对专项治理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图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以强有力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序推进。同时,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督促各党(工)委、党组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列出清单,逐项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