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用08年四起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干部
打印

 

  为了加强和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近日,长安区纪委下发通知,对2008年四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警示广大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过节。
  原杜曲街办财政所所长文浩,在参与西柞高速公路协调工作中,得知该工程汽油、柴油用量比较大,当时杜曲镇寺坡村村民赵xx所经办的加油站准备向外承包,经文浩与赵xx双方协商,口头约定由文浩承包加油站。在加油站经营过程中,由于需要大量资金,文浩遂从2004年9月6日至2005年12月25日分七次向杜曲街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纳员纪三辉借该中心公款54万元,用于经营加油站、购买车辆等开支;2005年年底,纪三辉一直向文浩索要借款,文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十一次采取支出不记帐的手段,挪用杜曲财政所公款617534.51元。共计挪用公款1107534.51元。2008年10月23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文浩开除党籍处分。2008年12月,西安市区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文浩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原杜曲街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纳员纪三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五次挪用公款35万元,用于其兄购买吊车等经营性投资,案发后,赃款已全部归还。 2008年10月23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纪三辉开除党籍处分。2008年12月,西安市区长安区人民法院,以纪三辉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长安区婚姻登记所登记员樊军轶,2008年3月27日,在办理王寺街道跃进村村民杨婷与丈夫杨xx申请离婚登记手续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核实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审查不仔细,违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致使杨婷利用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得逞。同年4月被媒体曝光,对国家机关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2008年10月22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樊军轶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对樊军轶的党政纪处分手续正在进行。
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曹同梅为规避职能部门对水保资金的监督检查,以达到给职工发放补助之目的,召集副站长苗晓旭、官君红、杨金玉及会计屈奇伟召开班子会,曹同梅提议并经其他人同意以职工个人入股形式成立公司(长安区合力水土保持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曹同梅伙同苗晓旭、官君红、杨金玉及会计屈奇伟等人先后五次以虚假的合同书、发票、工程结算单等名目将长安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的134212元国有资产转到合力公司帐上,然后根据所谓的级别不同对公款以工资、津贴等名义向水保站24名职工全部发放。案发后,已将赃款全部追回。2008年11月25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曹同梅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罚金一万元;屈奇伟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罚金八千元;苗晓旭、官君红、杨金玉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责令三人具结悔过。
  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要把所通报的案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典型教材,深入开展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算好政治帐、经济帐、情感帐和家庭帐,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及公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报的案例。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会分析本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要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规范办事程序,堵塞漏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要注重在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定,把廉洁自律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始终,克服特权思想,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区纪委将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再发生类似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长安区纪委


上一条: 高陵纪委大力弘扬耕牛精神
下一条: 户县“七个严禁” 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