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办事处羊源坊村主任苗某以该村建校为由,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5万元,并要求在该村征地的西安某公司作贷款担保。后苗某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此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苗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长安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来源:(西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