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近日,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在全院干警中实行廉政鉴定表制度,促进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该院实行干警廉政鉴定表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任务、权力和标准;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从而有力地保障检察业务建设的顺利进行。廉政鉴定表制度的程序是干警结合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在本部门进行述廉,并填写廉政鉴定表,由本人交所在部门负责人把关鉴字,中层领导在填写廉政鉴定表的同时,还要写出廉政工作报告,在全院大会上进行述廉,最后由分管院领导把关鉴字。总之,通过干警认真分析、总结,领导层层把关,最终作出的鉴定存入个人档案,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