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5委办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高陵县委日前出台了五项具体措施,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特别是纪委常委的待遇。今后对纪委常委的选配原则上按照正科级领导配备。二是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调整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按干部任免程序报审。三是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的增加按照有关规定在两年内达到要求。四是办公经费预算标准参照公检法司机关预算标准核定足额发放到位;装备配备在争取中央和省市补助的前提下,力争年底前到位。五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执行力建设。今后对纪委监察局干部的选调,要由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选用。
文章来源:高陵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