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款物能否得到规范的管理使用,已成为全社会所关心的焦点热点话题。为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在分配使用过程中规范、公平、公正和公开,给上级组织和周至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明了、满意和放心的答复。近日,周至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周至自身实际,决定将抗震救灾款物按照单位和款物来源,分为“四大块”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是及时开展对“四大块”专项执法监察。按照款物重点使用单位,将教育、民政、水务三个局作为执法监督对重点单位,按照资金来源渠道,并将我县群众为灾区所捐款物金额435万元(截止2008年6月1日上午12点,其中捐款293万元,捐物折合人民币142万元)的管理使用,也纳入执法监察重要内容。
二是进行实时监督。纪委监察局对这“四大块”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求这些单位,及时上报各单位抗震救灾款物上级下拨及我县捐款物到位情况、分配计划、方法步骤、管理使用以及各种工作流程和各种资料、表册;二要求及时上报每天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款物使用情况;三要求对灾后重建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投资项目等,要公开,实施“阳光操作”,监察局专人将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对第一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一旦发现问题的这些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责解释说明,并按照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对于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直接予以立案。
文章来源:(周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