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区2名拟任领导干部考廉成绩不合格被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将补考一次。
5月17日,长安区纪委对39名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严格按照西安市纪委、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经西安市纪委同意,按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考试采取开卷形式,现场启封试题,单人单座。此次考试37人成绩合格,建议按规定任用,2人成绩不合格,建议暂缓任用。
同公务员入职“逢进必考”一样,长安区纪委实行任前“考廉”制度,让干部“凡提必考”已成为常态。“考廉”不走“过场”,不走“形式”,通过考试不仅强化了干部的廉政意识,也把一些不重视廉政知识的干部拦在“入口”之外,旨在倒逼领导干部加强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学习,增强廉洁从政思想和行动自觉,绷紧廉洁之弦,筑牢拒腐防线,切实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