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召开全区社区干部警示教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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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上午,莲湖区召开了社区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高贵林同志主持,全区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大学生助理及社区挂职锻炼干部约240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薛颖同志通报了由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近期对社区工作人员执行力进行效能监察的总体情况。他指出,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社区都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社区书记、主任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社区工作人员能够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但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在执行力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注重政策及业务的学习,工作理念陈旧,工作方式老套,缺乏创新精神,常常“好心办错事”。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有作风漂浮,不扎实,工作态度较差,对待群众不够热情,有时也存在态度冷漠、生硬、不耐烦的现象。三是社区事务性工作过于繁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够高。四是社区大学生助理及区级部门下派干部到位情况较差,工作任务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另外,区级各职能部门下派社区的协管人员因为没有统一、有效的制约和考核制度,管理比较困难,在遇到紧急工作时步调很难一致。
    最后,黄书记就下一步做好社区警示教育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城市社区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机构设置的调整,使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一些“盲点”,开展活动不是很规范;社区群众社会活动方式不断变化,增加了社区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难度;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问题。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社区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坚持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同发展社区经济相结合、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同社区日常工作相结合、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同实施“民心工程”相结合,寻求社区发展的新思路,创新活动载体,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社区干部要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表率。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加强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理念,具有献身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问题,形成新观念,开创新局面。同时,要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深入群众,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带头向党支部和党组(党委)汇报思想、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和工作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意见,积极改正不足。三是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领导能力。要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慎欲、慎权、慎独、慎微;要增强法纪观念,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服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社区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越轨、不越位、不搞自由主义;要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兴利民之举,不骄、不躁、不奢、不逸,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好社区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增强效率意识和效能意识,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身体力行,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以优异的成绩来展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回报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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