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过程中,西安市纪委采取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报告、牵头单位工作报告、工作月报告等多种措施,为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提供依据,保证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报告,严把审核关。在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报告进行审阅时,西安市纪委着重考察其是否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考察其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是否与各职能工作紧密联系,是否有新举措和新办法;对少数单位任务分解不到位、上报分解报告不规范的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其修改和完善。
——坚持牵头单位工作报告,加强督促指导。西安市通过年中对牵头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或召开牵头部门工作汇报会的方式,收集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求各单位在年底作出专题工作报告。此举加强了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了部门联动,保证了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工作月报告,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该市要求各单位将年度工作任务的当月完成情况,向党风室进行简要报告,并将报告完成与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此举较好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市上多措并举的同时,西安市各区县在贯彻责任制报告制度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创造新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报告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雁塔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各单位在落实上级交办、领导督办和关系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存在的思想不重视、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实行了“一把手回执单”制度,其做法是:填报《督办通知书》,由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签字批转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必须签字回执,并指派专人按时办理。对于没有及时办理或不认真办理的,区纪委监察局追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责任。今年,雁塔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对长延堡街道某村和丈八沟街道某村发出了“一把手回执单”,均使督办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