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为民服务代理制解决群众“办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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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远在深圳打工的户县青年王小民,在一家公司办理用工手续时需要个人婚育证明,他通过邮政快件把照片、身份证等邮寄给村代办员。代办员收到邮件后,在一天内通过镇政府代理室办理完了所有手续,并于当天又邮寄给小王,避免了当事人长途往返。这是户县为方便群众办事,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带来的结果。

   所谓为民服务代理制,就是指乡、镇设立代理服务室,村里设代办点,由各村村干部或报账员担任村级事务代办员,义务为群众代办计划生育、户籍、庄基、救济等相关事务。乡、镇代理室负责承办乡、镇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督促相关站、办、所办理群众申办事项;代理承办部分县级部门审批事项;同时对县级部门权限审批事项,负责向群众宣传,告知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手续材料,提供审批咨询。村代办点负责与代理室联系,代理群众申办事项,做好上呈下达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力所能及的便民服务。

   记者在该县草堂镇代理室看到,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代理制的相关制度都上了墙,写的非常清楚。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代理服务室和代理点职责、代理范围、代理制度、代理程序等,群众一看就明明白白。

  草堂镇党委书记张成群告诉记者:“过去群众办事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办事成本过高。实行全程代理制后,群众办事如果不涉及实地勘察或需要调查的项目,不论涉及多少部门,不管手续有多么复杂,只要把完整的材料交给代办员,完全可以足不出村完成事务的办理。实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以来,全镇聘用代办员34人,共受理群众代理事项630多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户县县委书记王炳南说:“为民服务代理制的推行,把麻烦交给党员干部,把方便让给群众,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使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得到改进,不仅强化了政府的服务职能,而且也为基层干部搭建了一个干事创业的新平台。”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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