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近年来,户县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于2002年成立了户县县政府采购中心,专门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采购服务。县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为县机关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编制《县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采购限额标准》,年初,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县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下发给各单位。明确划分必须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并规定采购限额。
二是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程序》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明确的政府采购程序。在政府采购之前对外公布,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采购。今年,按照程序对县级各部门车辆保险进行了采购。首先在各大媒体上发布公告,邀请各供应商前来投标。然后对前来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予以取消资格。经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等程序。最后确定永安保险公司为户县县级部门车辆保险单位。
三是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制度》,使整个采购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着力打造“阳光品牌”。对外公开采购的法规、公开采购的需求和程序,公开招标及中标结果,并邀请监察部门对招标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部门集中采购进行检查,杜绝暗箱操作。树立政府采购的信益。
2005年,县政府采购中心资金量达1300万元,比2004 年有所提高,实行政府采购以来,每年可节约资金65万元。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