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打印

国庆假期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狠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发挥典型案例镜鉴警示作用,西安市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1.周至县河产业经济带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刘胜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21年,刘胜军在担任周至县县城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河产业经济带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期间,先后收受9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购物卡、名贵特产等,折合共计46900元。2012年至2018年,刘胜军先后4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刘胜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刘胜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高新区鱼化寨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国学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10月30日,李国学等人接受辖区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聚餐活动,并饮用高档白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5月,李国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胡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胡滨在担任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期间,长期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的驾驶服务。2022年10月26日,胡滨工作期间违规接受下级宴请并饮酒。2024年8月,胡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安市纪委监委)


上一条:蓝田:协同联动强化监督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下一条:周至:靶向监督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