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纪委监察局印发《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加强对全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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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莲湖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西安市莲湖区监察局关于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全区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继续秉承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在促进中提高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推动科学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09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展开。切实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情况,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土地管理政策和资源节约、抑制扬尘污染等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突出对全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莲湖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围绕项目拆迁安置、工程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关键环节,深化重大项目的日常监督和全程监督。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认真落实派驻监督员、设立联络员、设立台帐等相关制度,坚持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对策,提出整改意见,切实督促整改,保障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四是强化对合同变更的监督,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做到全过程参与,及时制止超计划、超规模的建设项目,制定相关办法,规范监管。五是推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制度,对工程建设中没有履行《廉政合同》而出现腐败行为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莲湖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在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抓特色、抓亮点上下功夫,切实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作用。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中央、省、市、区推动科学发展重大措施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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