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五条纪律规范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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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察局针对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有关规定。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涉及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认真做好印章收缴更换、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加强文件、档案的管理。四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对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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