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新城区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增政府投资使用管理安全透明,尽早发挥应有效益。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新城区及时出台了《西安市新城区新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
该办法规定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新城区使用新增政府投资建设的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项目资金投向情况;三是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五是落实工程质量情况;六是工程廉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责任部门汇报、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和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方法进行。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新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