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阎良区纪委制定下发了《阎良区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试行)》和《阎良区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离任交接制度规定,从宣布干部任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接手续,离职领导干部要以书面报告形式真实反映本单位班子运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财务资金收支等7个方面的情况。同时,审计、财政等部门同步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监交评价。在区离任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离任交接双方领导要面对面就相关事宜进行认证、讨论,形成离任交接报告书。报告书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离任双方领导签字的交接书,一式七份,存入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离任交接制度推行以来,该区已组织离任交接仪式3次,对87名处科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进行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2个,促进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文章来源:西安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