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纪委监察局出台《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
打印

 

  为进一步加快机关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强对委局各科室工作的管理和效能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莲湖区纪委监察局近日制定出台《莲湖区纪委监察局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一是报告工作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综合协调,全程跟踪,确保落实”的原则,确保报告事项的实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明确报告内容,要重点报告科室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重要工作部署;月、季度、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落实市纪委、区级领导交(督)办的工作任务;各室承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等9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凡应报告事项须填写《重要事项报告单》,说明工作事项来由、工作要求、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三是完善督察落实。委局办公室负责对所报告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督促检查,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工作落实,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评优争先”的重要依据。《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出台,对充分保证问责问廉问效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委局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上一条: 新城区监察局主动参与火车站广场地区综合整治活动
下一条: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