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新城区把推进落实“五项制度”即一把手述廉制度、责任报告制度、任前考廉制度、挂牌接访制度、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了全区反腐倡廉制度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城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准确把握严格组织程序,规范考前准备、考前培训、考试严密、流程阅卷、成绩录入、建立档案等程序。对参考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严格落实暂缓提拔任用的规定,确保“考廉”工作公平公正。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9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合格率为96.2%,其中1人参加补考后任用,1人因考试不合格暂缓提拔任用。
新城区在全区17个基层单位24名“一把手”中开展了述廉工作,通过加强述廉管理、拓展述廉内容,将“述廉”工作深化细化。新城区纪委组建了述廉工作组深入基层各单位察访、了解,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征求对“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在区纪委全委会对 “一把手”进行述廉报告评议时,述廉工作组针对群众反响较大、意见比较集中的11个问题进行现场询问。主要涉及个人收入、住房、配偶经商办企业、收受礼金、婚丧嫁娶以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今年,共有2名“一把手”受到了质询,使全区每位“一把手”心灵都受到了震撼,思想受到触动,自觉把他律转化为自律。截至今年11月,全区警示提醒40人,诫勉督导6人,责令纠错9人。
针对新城区13个“城中村”改造,原有监督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情况下,新城区积极探索出“五项监督方式”,即:派员现场监督,将政治素质好、敢于和善于监督的科极以上领导干部派驻各村为驻村指导员;定期公开监督,对各村的重要事项,诸如重大收支情况、“两委会”干部工资收入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向群众公开;开展审计监督,每年由主管部门牵头,对13个“城中村”的账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行司法监督,对一些涉法问题,及时引进司法公证机制,依法解决,扩大了群众诉求的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每季度由职能部门召集13个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时间开展视察监督。
新城区还出台《新城区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并制定《新城区创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标准》,在全区选取26个社区作为首批争创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单位,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廉政社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建设。
文章来源:新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