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七部门对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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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莲湖区政府纠风办、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体局等七部门抽调18人,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区属中小学秋季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8所学校,其中中学3所,小学5所。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明察暗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学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的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同校长、教师进行了座谈,查看收费许可证8个,查看收费票据260多本。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对企办学校在移交政府管理后,工作上有哪些困难、执行上存在什么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公办学校收费相关政策进行收费等进行了检查,确保秋季教育收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开学初,区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会议精神,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教育局就各校收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设立收费投诉、咨询电话,监督检查学校的收费情况。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区各中小学校非常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收费标准,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并为区内农村户口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对城镇低保户子女实施“两免一补”收费政策。截止目前统计,全区为869名城镇低保对象子女学生共减免课本费12.5万元,为区籍农村户口学生363人共减免课本费2.1万元。
    莲湖区各学校能认真落实“一费制”以及“三限”政策规定,但仍有个别学校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一是个别学校公示栏更换不及时,字迹不清,影响公示效果。二是个别学校收费票据不规范。三是少数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以上问题检查组已经责成相关学校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区政府纠风办、区教育局上报整改情况。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区纠风办将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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