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刚一召开,高陵县委书记、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张忠堂便对参会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要求,近期要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经县委常委会决定,检查考核由县委常委带队,分10个检查考核组,时间定为2008年11月17 日-21日。检查考核的内容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和牵头任务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情况;对辖区内或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创优活动开展情况。此次检查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县上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必须严格按照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自我整改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分别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2008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民主测评、述廉公示、抽查基层单位、评选效能建设优胜单位及先进个人等6种方式。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该县在检查中新增了评选效能建设优胜单位及先进个人项目。各单位对“机关效能建设创优”活动中拟推荐的2008年度“效能建设优胜单位”和“勤廉兼优机关干部”在本次检查中一并进行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10日内将评选结果和推荐材料报县纪委效能室。
此次检查考核中,各单位凡存在班子主要成员或班子2名以上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等6项内容之一,对该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文章来源:高陵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