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严重的,是否要受到纪律处分?”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作为一名副职领导,如何做到清正廉洁,配合正职领导做好工作?”……
这一道道直指核心、发人深省的“利剑”,既不是某次知识竞赛的问题,更不是普通的有奖问答,而是碑林区在廉政教育制度方面的新探索——“新提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卷”中的几道“考廉试题”。
安心:“考廉”不“考难”
其实,“考廉”制度在碑林区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1年他们就曾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试点工作。8年里,一系列制度、规定的不断推出,不仅是碑林区纪委监察局对“考廉”制度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更在2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奠定了“考廉”制度的坚实基础。
为了使领导干部认识到“考廉”不是“考难”,碑林区一方面利用政府信息网、碑林党建网、《碑林纪检监察信息》等渠道,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宣传考试的目的、内容、形式、结果运用等内容,激励广大干部争做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模范,为实施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网络等平台,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目的意义及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干部培训、廉政党课、政治学习、主题教育等活动,宣传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营造自觉学廉、用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精心:科学设计“防火墙”
科学设计考试试题和形式,是“考廉”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此,碑林区纪委监察局一方面严格确定考试对象,除了区委、区政府拟提拔任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外,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区属事业单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也都需要参加考试。另一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将考试内容设计为党、政纪主要廉政条规;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碑林区情、区纪委监察局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等应知应会的廉洁从政的基本知识三大类。
与此同时,碑林区确定了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知识为重点,不出难题;以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日常应用的知识为重点,不出怪题等4条命题原则。在任前考试的基础上,该区规定任中每年还要对区级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知识测试1—2次,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予以通报。通过印发《西安市碑林区党纪政纪条规知识问答》,在《碑林纪检监察信息》上设立辅导专栏,组织举办“清风正气廉碑林”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
放心:“关系卷”无影无踪
“关系卷”、“人情分”,一直是影响考试公平、公开、公正的关键要素。为了切实使“考廉”工作让公众信服,让干部放心,碑林区纪委监察局狠抓六大环节:除了成立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考廉”领导小组外,专门从组织部、党校、人事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命题,每次考试前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考试,确保试题管理的保密性。同时,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的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切实维护了“考廉”制度的严肃性。严格阅卷评分,采取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客观公正阅卷。此外,考试结束后,该区还将每个参考人员的成绩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将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将考试结果作为拟提拔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合格者可正式任命,不合格者暂缓提拔任用。
“考廉”,真正使碑林区做到了“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强化了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2006年10月以来,全区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104人,参加廉政考试104人,参考率达到了100%,优良率达到了 90%以上。如今,“考廉”制度已经成为安装在碑林区全区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上的“防火墙”,成为该区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的制胜“法宝”。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