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区纪委的具体安排,近日,西安市新城区紧密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勤政廉政为重点,以构建“资源共享、思想共育、监督共管、责任共担、实事共办、社区共建”的开放联动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为目标,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从“制度保廉、文化倡廉、示范引领、监督促廉”四个方面,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健全制度,增强社区廉政建设的支撑力。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不断规范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出台了《新城区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承诺制度,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深化社区事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努力健全基层权力运行阳光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事关群众利益的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再就业等资金和实物管理、发放、使用等建立工作制度,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群众信访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协调处理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民主测评和群众测评工作。
二是创新廉政文化,增强社区廉政建设的渗透力。切实找准廉政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的结合点,不断完善和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依靠街道社区人文、教育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公开栏、公益广告,以及张贴格言警句、举办知识竞赛和文化广场演出等形式,提高街道社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试点先行,增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力。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制定出台了《新城区创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标准》,在全区选取26个社区作为首批争创示范点单位,通过总结东风坊、咸东等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单位的经验上,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廉政社区、和谐社区和文明社区建设。
四是监督求实效,增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建立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居民代表、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有关组织参加的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评议机构,定期开展监督评议,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监督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民政、信访等部门定期沟通有关情况,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开展。
文章来源:新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