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面建成富裕人文美丽新长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巩固深化贯彻成效。县委常委会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多次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各镇(街道)党(工)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使其成为贯彻执行市委《具体要求》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改进调研方面,制定了《关于明确县级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县级领导的调研课题、调研时限等内容,要求全体县级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将搞调研、找问题、抓落实同步进行。今年以来,全体县级领导共下基层调研300多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0多件。没有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促销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县级领导及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时必须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
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不断夯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组织各镇党(工)委书记,县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工委书记,各人民团体党组书记,基层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及县纪委监委各室(部)负责人,共计135人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恳谈会。当会通报了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情况,组织学习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枣园镇党委、县卫健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及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分别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报发言。
严格约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堵塞管理漏洞,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党员干部的服务理念、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体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宴事宜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节俭办理婚宴事宜,坚决执行中午12时设宴一次规定,并教育引导监督单位工作人员和亲朋好友婚事新办,有效遏制了婚庆事宜大操大办之风。制定印发了《长武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来长人员一般安排在县委机关餐厅就餐,不安排酒水和高档饭菜。重大活动、会议、仪式不摆放鲜花,不装饰彩球,乘车安排集体坐中巴车,做到了轻车简从。
加强管理,从严约束干部行为。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严字当头、管处用力,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牢固树立“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的理念,对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就打,顶格查处,真正让铁纪发力、规矩生威、令行禁止。探索制定了“四条禁令、一个办法、一种创新”:“四条禁令”即党员干部“禁酒”“禁赌”“禁谣”“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参与赌博,不得传播、散布谣言,婚丧嫁娶一律从简。“一个办法”即制定了《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闯黄灯、常压黄线的现象,按照“通报批评、约谈、党政纪处分”等9类情形进行记分,一年内积分达到6分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评优,达到12分的直接“下课”。“一种创新”即创新监督形式,在“长武廉政”官方微信上开通了“我要举报”栏目,实现了纠正“四风”“人人拍”、监督举报“一键通”;在全县86个饭店、酒店选派了“四风驻店监督员”,达到了长期监督、随时监督的目的。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及微腐败问题。今年1—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70件,立案110件,结案105件,党政纪处分106人。
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规定的重要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检查、核实、处理、通报、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紧紧盯住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发票倒查、调阅监控等手段,节节抓、时时抓、年年抓,使廉洁过节成了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今年以来,该县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县纪委监委常委带队,抽调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业务骨干,共计18人,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4次专项检查,检查宾馆酒店35个(次)、超市商场14家(次)、机关单位114次,党政纪处分1人。(长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