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全面部署,精准施策,主动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清风永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整治重点内容、公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与各相关领域牵头单位举报方式,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效等内容,形成问题优先化解、线索优先处置、宣传同步跟进、工作有序落实的良好整治氛围。同时,督促各牵头部门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成效,上报宣传稿件,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2篇;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在各媒体网站共刊发稿件188篇。
聚焦整治重点,“室组”联动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联合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14个单位及7个镇办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对7个领域共开展督导检查49次,发现问题12个,均已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环保领域开展督导调研1次,对乡村振兴领域开展督导调研2次。向相关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单》20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份,《提醒函》12份。
规范线索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对信访受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专人负责,分类建立台账,跟进指导督办,对账销号。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和牵头部门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4件,其中,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件,群众信访反映1件,主动排查8件。查处环保领域案件13件13人,乡村振兴领域案件1件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环保领域8人。
深化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常治。通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各牵头部门的不懈努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截至目前,累计为群众解决问题34件。同时,深化系统施治,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一体推进,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专项整治以来,7个领域新建完善制度16个,向社会公布成果2项。(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