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印发《工作规范》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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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党风党纪方面自我约束力较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们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做得还不够,《三原县党风政风监督系统案件研判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出台很及时,为我们有效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春节假期后,三原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再次对修改后的《工作规范》进行讨论修订,于2月18日正式印发。

此次印发的《工作规范》共6条,内容包括开展研判工作的重要意义、研判内容、研判方式、结果运用等。该县纪委监委成立党风政风监督系统案件工作专班,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组长,县监委委员担任副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党风政风工作形势,及时查找短板弱项,调整工作安排部署,同时用好提醒函、督办函等措施,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相关室部全面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任务,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近年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运行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问题线索处置、依纪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等10个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先后出台了《三原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三原县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研判工作规范(试行)》《三原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3个工作机制,切实核查化解了一批矛盾、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有效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2023年,组织召开研判会11次,集中研判超期纪内信访件12件、问题线索73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规范化,从而有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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