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严督实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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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作为乡村振兴领域整治重点,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强化治理的闭环管理,深入开展整改整治。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产,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主要表现在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超期合同、低价发包等方式,隐藏村集体收入、贪占私分、侵蚀村集体资产。”据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全市严肃查处违规合同背后的干部作风以及违纪违法问题。“例如,丰仪镇先行先试,制定《丰仪镇关于签订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指导价格的意见》,对全镇建设用地、滩地等实行统一当前市场价格,对以往签订的不规范合同,全部收回并重新签订。”目前,该镇已收回集体土地2000余亩,重新签订合同100余份,为全镇村集体增加收益600万余元,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起底排查问题线索43条,督促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条,共计处置问题线索53条,留置1人,结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筛选重点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不断提升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效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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