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多措并举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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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许某某在2024年6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不适宜作为进一步提拔重用人选……”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根据业务科室的核查结果,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拔重用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作出回复。

2024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重点环节,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集体会诊”机制,在收到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协作配合,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联合会诊”,汇总形成内容翔实的“体检报告”,经相关领导审签后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说情干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行为坚决抵制,对于核查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4年以来,共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3批次636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8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为组织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参考。”泾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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