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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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真审核,该同志没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收到相关信访举报,建议不影响使用……”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如实作出廉政意见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途径。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为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归口管理、3+1联审”的工作机制,即组织部统一受理后,由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和1个相关案件承办室围绕信访举报、违纪违法、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开展联审,将带有“硬伤”的干部筛选出来,并报协管常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签后作出正式回复,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受理范围、回复内容、工作程序等要求,及时归档管理,形成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2024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55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1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干部精准‘画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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