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市医保局成立专项检查组,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持续规范医保基金监管。
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医保局对前期排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的5家医药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市医保局依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机构分别作出终止1家、解除1家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并对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开展全面追缴,确保“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已成功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00余万元,全部足额上缴医保基金专户,直接充实全市医疗保障资金池,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和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医保局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常态化监管落地见效。目前,市医保局已全面深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明确要求各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合理诊疗用药、廉洁优质服务,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串换项目、虚假结算等乱象。
“我们将持续跟踪问效,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