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05年5月13日
投诉方式:书信投诉
投诉内容: 礼泉县阡东镇阡东高中的众多学生、学生家长反映:阡东高中利用各种名目乱收费。今年开学时,学校向每个学生收取20元的存车费和170元的住宿费。一些不骑自行车,不住校的学生也必须交费,否则就不能报名上学。前不久,阡东高中还以“补课费”的名义向每名学生收取70元的补课费,还对补办档案的学生收取55元的费用,远远超过省上规定的28元钱的收费标准。学校的各种收费加重了学生负担,更让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苦不堪言。5月24日,我们将听众反映的情况通报给咸阳市教育局。
处理结果:6月14日《秦风热线》节目收到了礼泉县教育局的回复。经查,阡东中学按照学校现有条件,为了便于学生管理,学校规定除阡东村的所有女生必须住校,经县物价局批准,每名学生每学期住宿费为170元。开学初在收费过程中由于部分学生没有户口本,学校在无法界定的情况下,采取了先收后退的办法,全校收取女生每人170元住宿费,开学后,学校总务处和班主任经过核查,阡东村有10名女生未住学校,按规定已退清了这10名学生的住宿费,男生均没有收取住宿费。
开学初,学校依据收取标准,收取每名学生20元的自行车保管费。学校也是采取了先收后退的办法,等到不骑自行车的学生确定后,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学生,开学后,经自行车保管人员查对统计全校共有26名学生确实未骑自行车。学校将这些学生登记造册,现已清退。
阡东高中是一所农村高中,近年来,生源质量下降,高考质量滑坡,引起了当地群众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从学校生存和长远发展出发,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开学初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强烈要求,决定利用双休日给学生补课。本期预计补课20天,每天每班补课8节,每节课时费18元,管理人员8人,每人每天加班费30元,按此预算大约需要6万多元,高一、高二共17个班,865名学生,每生预收70元,共收60550元。但是在4月18日接到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停止补课的文件通知,学校即停止了补课,学校截止4月18日实际补课14天,按以上标准已支费用37632元,剩余22918元。停止补课后,学校本应及时清退剩余费用,但刚好赶上学校的考试,学校未收取学生中期考试试卷费每生8科共8元,而从剩余款中列支6920元,目前结余15998元。所余款项学校准备在期末考试时,不再收取试卷费每生8元的费用,由此费中再列支6920元,最后结余9078元期末一次退还学生。
关于收取学生补建档案费的问题,是因为该校高一去年流失到咸阳上学的8名学生本学期返校就读,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咸阳上学的档案难以转回,学生和家长要求学校重新建档,于是学校采取由教导干事具体办理,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的办法,这样在办理档案过程中,教导干事收取每人55元建档费,但经与市教育局联系,因建档时段已过,建档没有办成,所收费用没有及时清退给学生,直到4月25日教导干事才将所收费用退还学生本人。
经过认真调查后,针对阡东中学在收费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礼泉县教育局认为,第一,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和自行车保管费中,采取先收后退的做法欠妥,造成学生和家长误会。要求学校今后在收费时必须先摸清情况,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第二,学校集体给学生补课这一做法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做法是极其错误的,要求学校立即将所余费用退还给学生,并向学生解释清楚费用的使用情况;第三,收取部分学生补建档案费已经退还给学生本人;另外,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校长会上对阡东中学提出通报批评,责成阡东中学向县局写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文章来源:(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