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公路建设注入“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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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淳化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重点工程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今年实施的淳化至礼泉、淳化至耀县全长近50公里、总投资达3600多万元的公路改造工程建设中,检察机关主动出击,未雨绸缪,确保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淳化至礼泉、淳化至耀县两条公路改造工程,是该县首次利用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的。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豆腐渣”工程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县检察院及时与县交通局联系,建立了科学的预防机制,落实了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监督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议定了违约责任,以合同形式有效地制约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信访接待室,预防职务犯罪户外广告牌和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把工程建设推向社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工程开工建设后,淳化县检察院干警先后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散发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了发包方与施工方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从思想上构筑起了牢固的防线,自觉远离职务犯罪。并坚持对工程立项、审批、预算、招标投标、土地征用补偿、施工、决算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介入和全程跟踪监督预防,保证工程流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工程开展阳光作业,从源头上遏制了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等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杜绝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出现。目前,这两项工程即将竣工,没有出现一起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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