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以胡传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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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洛南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室主任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组织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关于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赵乐际、杨晓渡、王兴宁等领导同志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讲话,深刻认识到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性质及不良影响,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要以胡传祥案和近年来中省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一次党性体检,严格按照“六对照六查看”的要求,摆工作、摆问题、摆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用纪律和规范约束言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常态化载体,与学习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五项工作、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格遵守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坚决贯彻落实执纪监督规则,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做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洛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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