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五项要求”促进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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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镇安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就贯彻落实责任制规定再次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该县在贯彻责任制规定方面提出以下“五项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周密安排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规定》主要内容和相关事项进行系统解读。通过举办学习专栏、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挂图宣传及学习征文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要对照自查,明确工作不足。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规定》,认真分析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堵塞漏洞、纠正偏差、不断改进提高的具体办法。

 

    三要夯实责任,注重分工协作。夯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党委、政府或部门制定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四要监督检查,纠正存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五要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大胆创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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