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周密安排部署、抓实问题整改、强化案件查办,切实解决好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组建了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及时研究印发了《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任务分工方案》,创建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专班推进、行业部门发力的齐抓共管工作推进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1221”工作机制,即派驻机构深入责任单位一周一督查,各镇(办)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对集中整治进展情况两周一排查,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聚焦短板不足两周一督办,分管纪委副书记汇总集中整治进展情况一月一调度,督促牵头单位采取过硬措施推进整治。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紧盯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逐项压实责任,坚决扛牢主体责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粮食生产、耕地保护、乡村建设、防返贫监测帮扶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摸排,将自查排查、上级检查问题及时纳入问题清单,规范建立“两台账一清单”,坚决推动问题整改,把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在推动发现问题整改上。截至目前,发现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同时,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集体经济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和漏洞,及时启动修订完善《集体经济管理发展管理办法》,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对2022年以来问题线索起底梳理7件;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协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督促职能部门自查移送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发现10件。着重发现和纠治合同租赁期或承包期过长、资产资源压价发包、合同订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参与、干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以及牟取私利、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办案协作区优势,集中力量、快查快结,聚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截至目前,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1件4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件5人。(柞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