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将药品“三统一”配送向村级卫生所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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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县从07年下半年开始,就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用药实行“三统一”配送制度。2010年在对乡镇卫生院药物“三统一”配送的基础上,积极将药品“三统一”配送制度向村级卫生所延伸。目前该县建立了镇、村医疗用药信息配送网,通过互联网在12个乡镇卫生院、94个村级卫生所形成药品配送中心和配送企业之间的报送药品计划、异地汇总审核、快速配送的工作链条和配送渠道,实现了镇、村用药“三统一”配送全覆盖。同时从2010年3月1日起,该县已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307种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由县监察局负责对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申诉、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从购药源头上斩断药价虚高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惠及患者,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贵”难题。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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