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现场会在陇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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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现场会在陇县政府招待所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全市各县、区纪委查办案件主管领导、案协室主任和陇县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共70 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放和市纪委副书记马孝全,莅临指导了本次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纪委常委张存刚主持。
  省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李放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省纪委制度建设创新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认识是制度建设突显深度和高度的前提,要切实提高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制度建设的推进工作。制度要在不断的完善和创新中推进,通过配套措施、细化程序,从而用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制度的实效性。三、要提高协作查办案件制度的执行力,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协作办案制度的实施,用突出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市纪委副书记马孝全从2个方面对协作办案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协作办案一、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抓住关键,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以检查调研、召开现场会、现场交流等形式加强督查,同时建立季度线索排查汇总,月通报协作办案工作进展的考评机制。二、要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加大力度,加强工作研究,以创新的精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落实好四项制度(典型案件分析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一案双报告制度、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陇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蒙科建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做了大会交流发言。陇县推行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突现三个特点 一 、“广”。1、理念新,思路“广”。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在协作办案中必须做到“五个结合”。 即:坚持乡镇部门自办与协作查办相结合、形式灵活与注重实效相结合、整合资源与提高素质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信访听证终结相结合、查办案件与强化治本相结合。 2、拓展范畴,工作面“广”。 根据陇县纪检监察队伍的现状,把委局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三个方面的办案力量整合为一体, 实行“三位一体”的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即:委、局机关成立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利于工作”的原则,把16个乡镇和25个部门纪检组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 6名室主任担任各协作区组长,各协作区由县纪委一名常委联系协调。二、“严”。 1、管理“严”。在办案协作区实行案件查办“五统一”。即:统一线索受理;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装备使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案件审理。同时,查办案件协作办公室与协作办案人员签订《依法依纪安全办案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2、办案纪律“严”。要求协作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六不准”。 即:不准无故拒绝协作区的统一安排;不准向案发地单位提出与协作办案无关的要求;不准与涉案人员私自接触,接受涉案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礼品和宴请等;不准违反程序、纪律和法律办案;不准对外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和调查内容;不准私自保存、销毁调查证据材料。 3、考核“严”。实行协作办案责任考核。实行一案一考核,并将乡镇、部门参与协作办案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兑现。三、“实”。1、工作规划“实”。县纪委制定了案件协作区工作规划日程安排,将案件协作工作内容,具体细化到每一个工作周,明确办理时限。明确承办单位。2、办案程序“实”。制定细化了协作办案工作流程,细化了办案过程,规范了办案程序,为依法依纪安全办案夯实了基础。
  会上,陈仓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都社和来自陇县基层的两名纪检监察干部也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陇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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