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拟任领导干部严过“考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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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对公示期内的52名(其中共党员49名,非党3名)拟提拔任职的人员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按照“5+2”制度创新工作安排,凤县纪委认真组织实施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抽调了组织、人事、县委党校等单位人员,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为正、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试领导小组,并成立了考务会,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事宜。制定了《凤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流程》、《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保密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监考员职责》、《凤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阅卷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了凤县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考场纪律和凤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阅卷评分标准,确保了考试的严肃有序和公平公正。考前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廉政法规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机构、考试涉及的廉政法规、党政纪法规、廉洁自律法律法规内容,公布了学习的相关网站及县委、县纪委的纪律要求等。
参考人员从相关网站下载党政纪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资料,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许多同志下载相关内容达100余页。考试期间,实行单人单桌,对参考人员的手机予以集中收缴,统一存放,严格了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县委书记张乃卫、县纪委书记唐恩岐、县委组织部部长胡佑宏等领导前往考场检查巡视,考场秩序井然有序。
    通过组织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增强了拟任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法纪观念和任职、履职的责任感,起到了再督促、再学习、再加强的作用,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形成了人人学廉、人人倡廉的良好氛围。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试题直接从市纪委试题库提取。参加考试的52名拟提拔任职的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最高成绩92分。根据《宝鸡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规定,52名拟提拔任职的人员将按照有关干部任用程序提拔任用。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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