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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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行为给单位、给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我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审判……”站在岐山县人民法院凤鸣法庭第一审判庭被告席上,岐山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蔡家坡书店副经理张某某作了最后的陈述。

为进一步巩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3月14日,岐山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干部及一线办案人员走进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张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现场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环节。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了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课堂,有力推动了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要坚决守好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在今后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要严格办案程序、严守办案纪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活教材”,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以案为鉴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切实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干部队伍。(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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